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党内监督、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综合运用谈心谈话、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同时,注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环境,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选人用人监督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扩大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现代传媒平台,尤其是盐湖组工网、现代远程教育网等,设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发布专栏,进一步加大干部选任各环节的公开和选任结果的公示,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群众对干部工作“四权”落实。 三是规范监督培养,加强成果管理。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建立干部档案,进行跟踪考核,动态掌握干部的工作情况,同时加强培养,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干部素质能力,依据目标责任考核情况,推进实施能上能下,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性循环。(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 刘晓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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