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把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作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从制度建设上保证了全区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有序。 一是推行目标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发展计划、量化目标任务,提高总量调控科学水平。 二是完善教育培养制度,明确党支部—基层党委—区委组织部“三级分段”培训任务,注重理论学习和实践考察,通过“多重施压”、“双考并举”提炼能力,检验水平。 三是严格审查审核制度,在落实7+N部门、三级党组织联审把关的基础上,创新性采用德孝考察、四榜公示等方式,引导党员群众综合评判,保证党员德才过关。 四是落实全程纪实制度,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规范要求,构建起了可监督、可追溯、可问责的痕迹管理体系,力促发展党员程序规范。 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介绍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确保从严发展党员常态。 (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 谢赤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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