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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突出“三个三”落实市委“3+1”干部考核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19-05-27 10:54:30 文章人气数:

一是年初“定目标”,突出“三个一”进行公开承诺。该区在确定全区科级单位2019年重点工作承诺时,提出了“三个一”要求,即:要求每个部门、每个乡镇抓出一项改革创新的亮点工作,在全市、全省叫得响;争取一个上级支持和推广的项目,为推动盐湖发展增加新动能;做实一项具有基础性、牵引性的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突破性进展。并分别由区委办、考核办,通过区级承诺任务比对、各单位横向比较等方式,逐一审核把关,先后要求80余家科级单位对其标准不高、份量不足、亮点不亮、牵引性不强的承诺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是年中“盯过程”,突出“三张卡”进行末位解剖。根据《盐湖区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末位分析解剖制度》,分类细化指标预警办法。针对承担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市排名倒数三名的、重点工作督查在全区排名倒数三名的单位,下发“末位督办卡”对其进行末位分析解剖,要求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排名末位的问题,制定对策,并在3日内向区考核办报送整改报告;针对承担的市考核指标较上月下滑明显或在重点工作督查中较上期退步明显的单位,下发“预警提示卡”,对相关单位进行预警提示,并要求其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针对进行过末位分析解剖的单位,下发“跟踪问效卡”,向相关单位进行督办问效,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三是年末“拿结果”,突出“三种方式”进行考核测评。该区将考核测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在全区确定30名履职情况好、优秀领导干部,产生10名测评考核结果靠后的领导干部。对排名靠后的10名干部,将针对其单位实际情况,“因人施策”,采取组织调整、提醒谈话、鼓励谈话等三种方式。对履职情况差、人岗不相适的干部,给予组织调整;对因社会接触少、工作单一等单位客观原因影响测评结果的单位负责人,予以鼓励性谈话;对其他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不断激发广大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盐湖区委组织部  孙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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