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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四项制度”创新目标责任考核日常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03 11:05:56 文章人气数:
  为加强对考核对象履行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的监控,盐湖区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推行四项制度,探索和创新日常管理工作新机制,推进平时考核工作经常化。
  一是坚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为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公开承诺立状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领导干部根据分工和本单位承担的考核目标,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任务,以目标任务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细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同时,向区委、区政府立状,向干部群众承诺,签订目标责任书,公开公示目标任务,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实行半年督查制度。由区考核办牵头,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派出专人组成督查组,对全区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班子建设情况进行半年一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全区科级领导班子工作运转和领导干部平时表现、履行职责情况,责任目标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和存在问题,确保全年工作落实。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出现的一些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区委主要领导反馈,提出意见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实行重点任务考核制度。根据需要,对一些重点、难点工作和阶段性、突击性任务,由区考核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实行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市、区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作没有达到时间进度的单位进行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落实.(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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