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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委组织部贯彻落实《条例》唱好“三步曲”
发布时间:2014-12-08 16:38:41 文章人气数:

  盐湖区委组织部贯彻落实《条例》唱好“三步曲”。一是注重干部选任政策规定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率。利用报刊、组工网、远程教育网抓好干部选任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选任原则和程序,消除干部选任工作的神秘性和封闭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心、热心程度和参与监督意识,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二是坚持选任标准与群众意愿相统一,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坚持以20字好干部标准为遵循,结合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和信访维稳的实际,储备一批急难险重岗位敢干事、敢担当、有魄力的干部,瞄准一批解民忧、办民事、暖民心的干部,选任一批口碑好、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进一步将用人标准具体化、实际化,真正体现群众意愿,突出群众公认,实现依靠群众选干部,选群众需要的干部。三是坚决把好干部选任关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强化组工干部对选人用人权力行使的责任意识,着眼于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切实把好资格关、程序关、廉政关,摒弃“好人主义”和“多栽花少栽刺”的荒唐思想,不看人情关系、不惧歪风邪气,严格要求自身,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跑风漏气,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决不姑息,营造组织部门风清气正的选人环境。(刘晓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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