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进入关键时期,防汛救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压实责任、勇于担当”“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越是紧要关头,越要绷紧弦、挑重担。一方面,今年以来全国累积降水量比常年同期明显偏多且降雨集中,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做好今年防汛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率和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洪涝灾害的冲击力和致灾性更大,城市内涝问题十分突出。防汛救灾关键是要“坚决落实责任制”,筑牢防汛的责任堤坝。 筑牢责任堤坝,要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压实各方责任,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下沉一线。历史经验表明,责任到位是确保防汛工作到位的关键一招。只有责任落实到位,才能打好防汛主动战。入汛之初,国家防总就通报了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水利部门逐级公布了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开展干部汛前培训,从中央到地方,责任层层传导。相关责任人不仅要挂名更要担责,提升履责能力,以万全准备之“不变”应洪涝灾害之“万变”。 筑牢责任堤坝,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防汛救灾责任履行到不到位,要看能不能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始终。因此,各项工作开展需要充分考量汛情,多想一步,做好预案,调度再精细些,预警再及时些。在城镇易涝地段,如何保障居民生产生活出行安全?组织群众转移时,如何确保老弱病残能及时撤出?当前正是决战脱贫攻坚之际,深度贫困地区大多地处山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扶贫干部更要肩扛双责,既要促脱贫又要防洪灾。 勇担防汛之责,不仅仅在汛期,更要贯穿于长远发展之中。从控制洪水到管理洪水,防汛救灾理念在变。这要求各地在推动城镇建设、产业发展时,既要考虑经济效益,更要注重自然规律。河道、滩地、湖泊等是洪水天然的调蓄池和滞留区,坚持新发展理念,实现人水和谐,才是管理洪水的治本之策,更是为子孙后代负责的务实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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