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新时期的组工干部,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要进行深入研究解读,特别是新出台的《中共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要主动从中发现有利于创新我区组织工作的思想,并结合我区实际,加以思考实践。 《条例》第二十八条指出,“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工作领导体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等制度,构建规范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业务科室,在公务员考录、考核、职级晋升等工作中,要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等原则,做好考录、考核工作,同时也要稳步开展公务员晋升职级工作。一方面为勇于担当、干事创业者晋升职级铺好道路,另一方面也为德才平平、投机取巧者竖起门槛,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力争在鲜明政治导向、突显激励效应、科学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 刘泽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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