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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般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17:43:28 文章人气数: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委、局、办、中心,各人民团体: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区考核工作实际,现将2020全区一般公务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范围为全区一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体包括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机关区直各机关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的一般公务员,各参公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一般人员。

担任“第一书记”和选派到村任职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时间从202012月31日开始,20211月12日前结束。

三、考核程序

一般公务员考核由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公务员对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述职;

(二)单位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述职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机关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被考核公务员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意见”一栏签署意见。

四、等次比例确定

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标准确定公务员优秀等次人数。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应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等奖励的,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优秀名额。

五、工作要求

(一)一般公务员考核要严格按照考核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不折不扣履行考核程序,严格落实考核要求,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确保考核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三)关于考核的所有表格均从盐湖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下载。(一律采取A4纸正反面打印手填方式,格式统一、规范,不能随意更改)

下载网:盐湖组工网,点击“资料下载”进行下载。

(四)各单位务于20201月12日前,将考核工作所形成材料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审核备案,逾期不报的,不再核拨年度奖金。

六、审核备案材料

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一律手写)

2、《年度考核花名表》

3、各单位2020年一般公务员(参公人员)考核工作简要情况汇报一份。

4、有市级以上奖励的人员请附表彰复印件(加盖公章),受处分人员请附处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泽晖

 

                                                                      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

                                                                               2020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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