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关于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 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快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优化我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增强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放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批准,现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 区直派驻乡镇工作机构及乡镇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的对象 任满一个聘期的、考核合格以上的、服务地为盐湖区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3年; 2、聘期考核1次以上优秀; 3、年度考核累计2年以上优秀;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且获得双学士学位; 5、获得区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已被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此次考核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 报名地点:盐湖区委组织部404房间 联系电话:0359-2062882 详情请登录盐湖组工网站(http://www.yhqwzzb.gov.cn)查看《盐湖区关于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盐湖区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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