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基层党建 干部工作 人才工作 考核工作 党员教育 自身建设 资料下载
  欢迎访问盐湖组工网!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党群系统一般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5 11:34:58 文章人气数: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党群系统一般公务员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群机关、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直党群系统各参公单位: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区考核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党群系统一般公务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范围为全区党群系统一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体包括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群机关、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的一般公务员,区直党群系统各参公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017年选派到乡镇挂职帮助工作的一般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本乡镇按此办法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时间从2018年12月24日开始,2019年1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程序

一般公务员考核由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公务员对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在考核会议上述职;

(二)单位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述职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机关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被考核公务员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意见”一栏签署意见。

四、等次比例确定

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标准确定公务员优秀等次人数。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应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不足5人的,不得评定优秀等次。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等奖励的,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优秀名额。

五、工作要求

(一)党群系统一般公务员考核要严格按照《运城市盐湖区党群机关和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运盐组通字[2012] 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不折不扣履行考核程序,严格落实考核要求,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确保考核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三)关于考核的所有表格均从盐湖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下载。(采用A4纸正反面打印,格式统一、规范,不能更改,不可复制)

下载网址:盐湖组工网,点击“资料下载栏”进行下载。

(四)各单位务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考核工作所形成材料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审核备案,逾期不报的,不再核拨年度奖金。

六、审核备案材料

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一律手写)

2、《年度考核花名表》(一式两份并附将电子版发至综合科)

3、 各单位2018年一般公务员(参公人员)考核工作情况汇报一份。

4、受处分人员请附处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9-2022054        联系人:刘晓圆

邮箱:gzk2022054@163.com

 

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5日

2018年度党群系统一般公务员考核用表.rar
文件类型: .rar ffd65113f7409d5c0ff8ff75e4fafb51.rar (30.46 KB)
 
 

版权所有: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解放北路46号
运维管理: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晋ICP备11007830号-1


盐湖组工公众号
扫码关注

“三晋先锋”APP
(苹果版、安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