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树立重视基层鲜明导向。盐湖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注重在基层一线历练干部、发现干部、选拔干部,2019年以来,先后选拔了24名区直优秀干部到乡镇任职,提拔重用的131名干部中,66人长期在乡镇工作,占半数以上。对奋战在重点项目、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一线的干部,纳入组织视野,优先提拔重用,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知实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重实绩。 二是推动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在干部动议、推荐、资格审查、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确保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考察中增加《政治鉴定》《党支部鉴定》和《廉政审查报告》等内容,严把人选政治关。坚持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地了解干部,重点看干部历年来的年度考核情况,了解干部的一贯表现和工作业绩。在干部酝酿过程中,不仅听取单位领导、同事意见,还从侧面了解服务对象等熟悉干部情况人员的意见,与组织掌握的情况相互印证,真正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三是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口。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加强与纪检、政法、巡察、信访、公安等干部监督工作联席单位的沟通协作,从严把关,严防“带病提拔”。2017年以来,先后对614名拟提拔调整干部进行了任前审查,对290名同志进行了任前公示,对1名被问责干部重新任职情况进行了从严审查。充分发挥“12380”举报平台的监督作用,重点抓好干部选任、专项巡察等工作中的举报监督工作,核实干部选任公示期间举报2件,维护选人用人环境风清气正。 (盐湖区委组织部 孙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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