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条例》学习宣传,做到真学真懂。将新《党员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由组织部长亲自进行辅导解读。在全区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条例》培训,尤其将党政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作为重点,促使全区干部带头学习和遵守条例。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力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党员干部学深、精通、真用。二是健全配套制度机制,突出实用管用。对照新《条例》内容,对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进行了修改完善,探索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日常考察干部档案管理办法、区管干部和科级副职后备干部近距离观察识别干部台账、区管干部考察组人员管理办法等干部选任规程和制度,对动议、考察、记实等方面的程序要求作了更切实可行的要求,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规范化。三是突出从严管理监督,确保抓常抓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盐湖区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盐湖区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盐湖区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等制度,强化干部教育管理、日常管理监督力度,在此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具体措施》,对执行重大事项报告、“一把手”管理监督等方面也做了具体的规定,着力提升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成效,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保驾护航。(刘晓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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