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目标责任考核的过程管理,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多角度、连续性的监控考核,盐湖区不断改进完善日常考核配套制度建设,推进考核工作经常化。 一是坚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公开承诺立状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年初,要求各被考核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及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单位职能,制定本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同时对上向区委、区政府立状,对下向干部群众承诺,签订目标责任书,公开公示目标任务,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实行半年督查制度。年中,区考核办牵头,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派出督查组,深入到全区各单位,对上半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和班子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全区科级领导班子工作运转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责任目标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和存在问题,确保全年工作落实。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出现的一些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区委主要领导反馈,提出意见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实行重点任务考核制度。根据需要,对一些重点、难点工作和阶段性、突击性任务,由区考核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实行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市、区下达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作没有达到时间进度的单位进行预警通报和约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落实。(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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