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秋季学期主体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主体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提任副科级干部、区直和乡镇40岁以下中青年干部,共计59人。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三篇光辉文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系列重要讲话等;把党章作为必学内容,加强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律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学习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市委“五抓一优一促”重大举措,区委“3133”发展战略等。同时要注重结合干部特点和工作需要,广泛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军事等方面知识培训,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公共外交、民族宗教、安全保密、毒品预防、扫黑除恶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培训方式:专题辅导、观看音像资料、参加实践活动、外延学习、撰写心得、交流讨论、组织入学测试和毕业考试、撰写论文等多种形式。 三、培训地点及时间 培训地点:盐湖区委党校; 培训时间:10月19日开班,学制1个月。 四、培训费用 培训相关费用由区财政统一拨付。集中培训期间,学员统一在区委党校食宿。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排协调好本单位工作,培训期间,不再安排参训学员工作、会议、出差、考察等任务。 2、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干部教育培训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服从党校统一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准外出吃请、请吃、会客。 3、各单位参学人员要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表样可在“盐湖组工网”(网址:www.yhqwzzb.gov.cn)资料下载栏进行下载。一式两份于开班前交于班主任处。学员报到时,要将患有心脏病、脑血管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肝炎、过敏病史等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4、每名参训学员都要深刻领会学习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党性剖析材料、毕业论文等有关资料。 5、参训学员考勤、课堂发言、学习心得、测试成绩、毕业论文等情况将记入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作为今后干部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
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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